本人江化玉1992年7月到福建省顺昌县岚下乡开小车至今已经过了23个年头,在工作期间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为领导鞍前马后,从不给国家添麻烦,现在马上就要退休了,但是我的医保一直没给解决,每任领导都承诺要给我解决医保,为止乡领导早些还专门开过一个会,我以为乡领导一定会给我解决医保问题谁知事情一拖在拖,转眼本人今年到了退休年纪还没给个结果。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目前国家关于社会保险构成的规定,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均对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第七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是从2006年才补上医保的,但是我知道这样离国家政策还差17年试问我一个老百姓为政府工作了20几年可以说这半辈子都给了国家,现在就是政府一句话不给办理就不顾老百姓的生死,这些难道就是一个国家给老百姓最后的归宿吗?我请求各界好心人士给予帮助,谢谢。